郎克宇律师在十多年执业生涯里,直接或带队办理过近千件行政案件。他深切地感受到,除了专业与责任心之外,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律师的一个重要价值,就是为双方建立有效沟通,尽最大可能化解对抗,从而让谈判协商一致成为可能。
今天,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郎克宇律师,向记者讲了多年来他为当事人居间与对方展开“谈判斗争”并取得胜利的故事。
用法律建立对话,化解矛盾
多年来,郎克宇律师非常有感触:面对行政机关的不合理的做法,一些当事人在情绪激动之下实施了过激手段,最终把有理变成了没理,有时候人还身陷囹圄,酿成更大的悲剧。
在南方,有个村子邻近城市主干道,政府要拆。但给的钱,当地老百姓用它买不起房。当地政府的做法有不少不合法之处,一些老百姓激动之下用农具等打伤执法人员,导致多人获刑。
“不说钱了,人都进去了。老百姓冤枉不冤枉?确实冤枉,但作为律师,我不能说法院判决有问题。只能说,维权手段不得当,会导致既把房屋丢了,又受了牢狱之苦。”
郎克宇律师说,执业这些年,他每每看到这些的事,扼腕之余,心中对当事人的责任感和义务心就会多上几分。
许多当事人说,和郎律师接触,踏实。根据多年的律师经验,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他面对无论多么让人“压不住火”的案子,也都会告诫当事人保持理性,“不能因为心里有火就去碰高压线”。
律师代理包括征地拆迁在内的行政案件,打官司不是根本目的,真正实现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才是目的。要做到这一点,律师代表当事人与拆迁方的沟通谈判、协调处理,与庭审上的交锋同等重要。而很多时候,这是取胜的关键。
“天理人情国法,尤其是我们中国这种社会,要考虑法条不是生硬的,不是冷冰冰的,每一个法条都要细品它背后的味道。法律后面,是有极大的人情的,有解决事情的灵活性。”郎克宇律师说。
郎克宇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南方沿海某地,单元楼面临拆迁,拆迁户一气之下搬到顶层,用铁架子将窗户封死,要与楼共存亡。此时刻,郎克宇律师上楼与当事人同吃同住,每天让同事用绳子从楼下吊一些食物和水维持生活,一方面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取得信任,根据现有的法规和证据情况,他帮着当事人将拆迁诉求在法律范围内调整到最优,另一方面与当地拆迁方不懈沟通。三天后,在郎克宇律师的努力下,拆迁方和他协商出最终的解决方式,当事人的诉求得到满足,也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
“为什么律师可以消解对抗,让双方协商和解,当事人利益得到满足?因为律师更懂当事人,也更懂拆迁方的心思,同时也懂得如何居中协调沟通。”郎克宇律师说。
“老百姓,不是为了对抗而对抗。但他们对对方已经不相信了,没法直接谈了。这时候,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是最好的沟通桥梁。
而代表当事人与拆迁方沟通协调谈判,很多时候比打官司更耗费心力,更需要智慧、情商和责任心。
“拆迁方有自己的立场和当地的政策,百姓有安身立命的需要,双方的需求存在天然矛盾。如果做不好沟通协调工作,矛盾越演越烈,最后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所以,律师得像心理咨询师一样,理解他们的需求,用法律化解矛盾,建立对话,再到协商,最后握手言和。”
法律技巧结合心理洞察 多次“以弱胜强”
郎克宇律师将沟通谈判与法律手段相结合,将法律实战技巧与各方心理洞察相结合,多次代表当事人“以弱胜强”。
海南某县农村,黄某五兄弟接到镇政府一纸通知,称其未经审批建造楼房违法,责令7天之内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拆除。黄家几经斟酌考察,专程从北京委托了郎克宇律师团队为全家人维护权益。
鉴于案情紧迫,郎克宇律师立即从北京直飞海南,在对当地情况进行调查并与当事人充分交流后,迅速起草律师建议函发给了当地县政府和镇政府。在律师函中指出镇政府的通知认定事实错误,所建房屋无许可手续系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导致,同时还提到一个当地政府不得不顾虑的情节:黄家房屋系祖传宅基地上翻建,且已居住多年,如果认定为违法建筑拆除,整个村甚至整个街道的房屋都是类似房屋,该如何处理?
郎克宇写的律师函,客观、中肯,不但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也摸准了对方了脉。发出后,政府部门非常重视,一改以前步步紧逼的姿态,重新约黄家人谈判协商,并最终签下各方都感到满意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案件从接受委托代理到拆迁协议签订,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有人认为运用法律手段才有技术含量,沟通协调,是很简单的事。这完全是想当然。在直面拆迁方时,会遇到各种危险和责难。如果律师没有为当事人尽职尽责的决心,可能坚守不住。”郎克宇说。
郎克宇说,这么多年,他办理的近千件案件让他真切地感受到,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能给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这就是我再苦再难,也愿意坚持信念的初衷。我也是草根出身,我知道当事人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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