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杨女士接到自称上海某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在某平台申请的一笔20000元贷款因长期拒不还款,故被起诉,要求杨女士3日后到上海出庭应诉,否则会冻结其名下全部资产并拉入失信名单。随后,对方还通过短信方式向杨女士发送了法院传票。杨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在该平台上申请过贷款,但内心仍然非常着急。向对方说明自己的情况后,对方“好心”提示杨女士可以申请调查流程,需缴纳涉案金额的10%作为担保金转入法院账户中,待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会予以返还。杨女士信以为真,将2000元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中。几日后,杨女士想了解案件调查进展,回拨对方号码无法拨通,直到致电平台客服核实后方知自己被骗。”
根据电信网络治理情况显示,“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的行为占全部发案率的4.8%,案均损失金额超10万元。此类冒充身份进行的行骗手法对被害人均具有很高的欺骗性,极易让人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通过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致电受害人,编造涉嫌犯罪事由进行威逼恐吓,以配合调查名义要求将钱财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此类主要利用公检法的威信力,击破受害者心理防线,再使用前期准备好的私人资料砸向受害人,大多数人往往因恐惧从而被不法分子操纵。
冒充公、检、法行骗三大特点
犯罪手段精准性强。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其最大的精准性在于,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公民信息,利用强大的个人隐私数据作为支撑,让受害者深信涉案事实,从而深陷恐慌;
作案手法隐蔽性强。犯罪分子通常为了让自己的行骗过程不被打断,会让受害人保持通话,并让受害人前往宾馆或网吧包厢等隐蔽性场所,隔绝与外界的联系,且不断强调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行骗伎俩的戏剧性强。犯罪分子为了编造极具迷惑性的场景或剧本,通常需要分饰多角,让整个故事变得更“真实”,让受害者深信不疑。
套路逐步攻破
骗取信任:不法分子首先通过伪造“办公环境、工作证、报警回执单”等多种身份证明材料获得受害人的初步信任,随后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银行卡号等隐私来与受害人进行核实比对,以此取得受害者进一步的信任。
强势震慑:在交谈过程中,不法分子通过严肃谨慎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一方面,不断强调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信息。另一方面,要求受害人需不断保持联络,否则其资产可能会被冻结。
增强恐吓:不法分子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犯罪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为了增强恐吓,让骗局更加逼真,不法分子会通过假的司法机关官网或网络传真让受害人收到一份通缉令。
遥控转账:不法分子声称如不想被逮捕,司法机关需对其资金进行调查,确认受害人洗清嫌疑后,即可证明受害人清白。这点主要拿捏住受害人急于洗白的心理,逐步诱骗受害人入局。实则是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银行卡,并要求受害人提供该银行卡的密码、验证码、网银等信息。当不法分子在后台获取到这些信息后,则会把资金全额转走。
你我贷反诈提醒
日常生活中务必要多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程序,在接到此类电话时要保持冷静,一定要多方核实。对于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涉及资金操作的电话要谨慎对待,对确属电信网络行骗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另外,你我贷提醒,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洗钱、涉案、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同时,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对资金进行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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